新竹縣38歲張姓男子是檳榔攤老板,找29歲王姓人妻當檳榔西施,兩人發(fā)展出不倫戀,女方后來提出分手,張男哀求她打最后一次分手炮,卻暗中錄影,脅迫王繼續(xù)維持性關系,否則影片給她老公看。王女一意維護家庭,就此淪為性奴,但最后還是忍不住向友人泣訴并報警提告,讓張男遭到新竹地檢署起訴。
檢方調(diào)查,王女與丈夫育有一子,2014年5月進入張男的檳榔攤當西施,并與張男婚外情,該年6月,她自覺對不起老公小孩而提出分手要求,同意在張男車上進行最后一次性愛,沒想到對方暗中調(diào)轉行車紀錄器鏡頭,將兩人性愛過程錄下;張男事后用手機撥放性愛錄影給王女看,誆稱兩人被第三人偷拍,須給付30萬元將錄影贖回,他給她兩個選擇,一是兩人各出15萬元,二是他一人出錢,但王女須與他維持性關系抵債。
在受恐嚇時,王女當場下跪哭求張男放過她,但早有恐嚇前科的張男不為所動,她只能淪為對方性奴,每星期發(fā)生一次性關系,持續(xù)2個月,直到她向友人泣訴后鼓起勇氣報警,讓張男被依妨害秘密、強制性交、恐嚇等罪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