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7日17時(shí)許,廣東省東莞市某金屬制品廠保安林某(男,37歲,東莞市人)買了一包檳榔,在保安室嚼完后隨口一吐,不偏不倚將檳榔渣吐在了同事鄭某(男,22歲,湖南常德人)的褲子上。檳榔渣的印痕在褲子上十分醒目。鄭某要林某賠償30元錢,林某不同意。鄭某就和另一名來自湖南的保安王某一起對林某進(jìn)行毆打,造成林某輕傷。
案發(fā)后,鄭某負(fù)案潛逃。2014年6月18日上午,鄭某在郴州西站進(jìn)站上車時(shí),被廣鐵公安局衡陽公安處郴州西站派出所鐵路民警抓獲。鄭某對民警說,自己因一點(diǎn)小事一時(shí)沖動,害了朋友和同事,也毀了自己,真是后悔莫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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